疑遭前教練非禮後 事主認曾送禮但對被告存戒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9/26 18:08

最後更新: 2018/09/26 18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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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歲前教練被指約於9年前借按摩性侵學生,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。(陳靜儀攝)

77歲前教練被指約於9年前,帶一名當時年約14歲的學生到家中按摩時,涉脫下學生內褲肆意非禮,他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。女事主X承認在遭性侵後,曾送3雙運動鞋、跳跳虎公仔等禮物給被告,又邀請被告繼續做她的個人教練。她解釋稱「我一直都唔想回憶件事,當無事發生過」,X供稱事後雖對被告有戒心,但不是憎恨對方。

現年23歲的女事主X在辯方盤問下,承認中三時遭被告W.H.性侵後,曾送贈3雙她獲贊助的品牌運動鞋,以及被告喜歡的跳跳虎公仔予對方,甚至被告慶祝生日、女兒出嫁時,X均有出席。X又承認在大學一年級時,曾參與被告在另一所大學教授的訓練班,訓練完結後亦會乘坐被告駕駛的車回家。

X又稱,當她決定轉為全職運動員時,亦有邀請被告做她的個人教練,而被告答應並有出席其部分練習。

X亦承認於社交媒體帖文公開事件後,她將以往在社交媒體上載與被告的合照均刪除,但否認是因該些照片會對辯方有所作用才刪除。

X否認自己的運動員生涯已到頂點,未有計劃將來的出路,但下月會回母校當實習體育老師,惟否認若被告仍在母校任教會影響其實習機會。

辯方又列出X在社交媒體上的多則帖文,包括一些X與被告的合照,又問X為何遭被告性侵後這麼憎恨被告,但仍送禮物給對方。

X指「我唔認同我係憎佢」,她並解釋稱「我一直都唔想回憶件事,當無事發生過」,X強調性侵事件後對被告有戒心,例如在比賽中破紀錄時,只會搭著站在終點線的被告肩膊,但「身體前面冇再掂過佢」。聆訊明續。